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继篮球场和足球场后,现在连书店也被广场舞“攻陷”了。四川宜宾。在一家房地产公司售楼部下的网红书店里,一群大妈在里面练习舞蹈,完全不顾他人的感受,大声喧哗。可工作人员对此却无可奈何。
视频中,数十位大妈在图书馆中,有说有笑,其中两名大妈站在前方进行领舞或指导,然后大家一起拍手、唱歌跟着打节奏。从他们的表情中,可以体验到那份喜悦,但除了他们,恐怕别人都喜悦不起来,毕竟是这是封闭场所,又是图书馆,安静的环境还是很必要的。
对此,房地产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,物业安排了工作人员和他们讲,但是这些阿姨根本就不听,他们也不能把这些人都赶出去,因为只能劝导一下,拿这些人没办法,只能以后加强一下这方面的管理。
仔细想想这件事,都会感觉头疼。要知道在公共场合不要大声喧哗,我想这应该是很多人都应该有的共识,哪怕这只是一个网红图书馆,但它本质还是图书馆,不是演播厅,更不是户外广场。虽然不收费免费进入,但不代表在里面就可以为所欲为。
严格来说,公共场合大声喧哗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。严重可能构成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、交通秩序罪。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、交通秩序罪是指聚首纠集多人扰乱公共场所和交通秩序,抗拒、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,情节严重的行为。既然工作人员已经出面提醒,但还是随心所欲,那店家是可以报警的。
其实无论是跳广场舞,还是老人聚在一起唱歌跳舞,这都是一种好的休闲娱乐方式,但这不应该建立在影响他人的前提下,比如每年高考季,就会看到很多报道,孩子在楼上读书,而一些人则在楼下开着大音响跳舞,还有跑到篮球场上面跳舞。这都是不顾别人感受,自私自利的行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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